图书馆再次催还图书通知

时间:2007-08-31 作者: 审核:图书馆 浏览:789

  为顺利完成图书馆图书数据改编工作,请持有图书馆藏书的教职工于9月12日前从速归还所借图书,否则将按图书丢失赔偿处理。未办理归还及赔偿手续者暂停本人借书。
 
                          学院办公室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