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考风考纪优良学风班”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5-29   文章作者:   审核: 学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725

 各教学系: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增强学生的自尊、自律和自强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严肃考风考纪,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之后,学生处组织开展“考风考纪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团结友爱,积极向上,凝聚力强。

(二)能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学院有关考试规定,积极做好考前的组织、宣传工作,建立一定的保障机制。

(三)每个学生都做出了诚实考试不作弊承诺,并有记录。

二、评比程序

(一)考试前一个月,申请优良班级提出申请,全班每位同学签名。

(二)考试后由各系认真审核,并做好优良班级的推荐工作,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组织评审,由“考风考纪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优良班级评选结果。

(四)对拟定“考风考纪优良学风班”名单进行公示,无疑议后,正式授予称号。

三、组织领导

“考风考纪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谢乾

副组长:焦宏涛

成员: 刘怡  郭运宏   张萍   刘保森  田青

四、奖惩规定

(一)凡是申请的班级,能严格遵守学校考试纪律,没有出现违纪现象,可以参评“考风考纪优良学风班”,凡评上的班级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为院级先进班集体。

(二)凡是申请的班级,工作不积极,组织不得力,出现学生作弊现象,取消本年度本班级先进班集体的评比资格。

(三)“考风考纪优良学风班”评选比例根据本次期末考试情况另行通知,出现考试违纪事件的系评选“考风考纪优良学风班”的名额相应减少。

                         学院办公室

                      200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