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5-23   文章作者:   审核: 学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919
全院教职工:
  四个校区的汽车停车位已全部划好,从即日起,请需开车上班的教职工凭保卫处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校门,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限速行驶、校内不鸣喇、不乱停乱放(包括自行车),按规定车位停放,保持校园环境的秩序和美观。
                         学院办公室
                         200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