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在完成实质融合后,为了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积极进行调研,克服技术难题,现已将全院教工读者数据成功互相转置。可保证“三校区”图书馆图书的通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院教职工可凭本人原借书证在三校区图书馆分别借阅图书。
2、所借阅图书到期前仍还回原借出馆。
3、借书证在原校区使用时,借阅册数不变;在其他校区借阅上限为三册,借阅期限执行各校区图书馆的借阅制度。
4、“三校区”图书通借自2007年4月23日始。
图书馆热忱欢迎各位教工的光临,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图书馆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