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
2007届省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07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3、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评选时间及步骤:
3月29日―4月2日,各系初评;
4月3日 ―4月8日,公示名单;
4月9日―4月11日,报院学生处审核。
3月29日―4月2日,各系初评;
4月3日 ―4月8日,公示名单;
4月9日―4月11日,报院学生处审核。
四、联系电话:
张萍 6821
张萍 6821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07年3月28日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