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河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荣获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院长王志勤荣获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个人。 《决定》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希望全省职业教育系统和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以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努力推进职业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加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中原崛起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