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精准帮扶】优秀企业校园招聘会No.2: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1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09   文章作者:   审核: 环球360管理网    浏览次数: 679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福州市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全面负责地铁项目的投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沿线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

根据既有线路运营及新线筹备安排,福州地铁面向2021届应届生开展部分岗位招收工作。

一、人员需求计划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福建籍优先,以福州、宁德、三明、南平、莆田、龙岩地区学生为主。

(二)在校各科专业课成绩补考不超过两门,能顺利取得毕业证;专业及学历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有校园社团工作经历、综合素质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序号1至4的岗位有“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电客车驾驶岗位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68cm,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5.0)或裸眼视力不低于0.8(4.9);站务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55cm;无纹身、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无心脏病、无传染病、无精神和心理障碍,普通话良好,无口吃,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及岗位履职要求。

(四)无违法犯罪、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以上招聘岗位大部分为地铁运营生产一线基层岗位,需长期白夜倒班,经常搬运大型器械、登高作业等。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开展本批次招聘工作的简历筛选、面试等相关工作。

应聘者前往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inst_login.aspx?orginalUrl=/inst_user_index2.aspx?planid=532)考试报考系统,根据相关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并上传本人相关证件材料电子版,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数码证件照。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21日

四、薪酬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及福利(如健康体检、六险一金等)、食堂、文体活动中心、健身馆等各项生活保障;同时为广大员工提供完善的人才培养发展体系及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专业、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综合考评,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二)综合测评

1.知识测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加知识测试环节。知识测试包括福州地铁基础知识(福州地铁线路设置情况、票务规则等知识)和福州市轨道交通相关法规知识(《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均为客观题。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满足以下条件的入围面试:

1)成绩90分(含)以上;

2)如成绩90分(含)以上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则按照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末位考生知识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某岗位计划招聘5人,经测试后90分(含)以上10人,从测试得分90分以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取5名进入面试,如第五名有3人同得85分,都进入面试)。

3)知识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 心理测评

采用心理测评工具,对入围面试的人员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评。

3. 面试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4. 综合考试结果运用

1)总分=知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结合心理测评结果,根据计划招收人数,则以分数高低排名确定人数,如有总成绩相同的,以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三)体检

用人单位组织综合考试结果入围者到福州市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及岗位履职要求进行体检,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四)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者签订2021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录用

应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经无犯罪审查,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予以录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正式编制员工,报到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报考资格不符者,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

(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以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凡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络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咨询电话:0591-87628260、87618156。

七、公示

本批次招聘结果将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附件一: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附件二: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原文链接:http://www.fzmtr.com/html/fzdt/2021-03-08/363312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