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3年“清明、五一”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现就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要牢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过节不忘疫情防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明确廉洁工作要求,落实“一岗双责”,筑牢防腐思想堤坝。
二、严守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严禁在城市和野外任何地点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严禁借祭扫之机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凡确有公务需要的,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方可使用;严禁公款旅游,不准借外出公务活动、开会、学术交流等机会借道旅游,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正确导向,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畅通信访举报平台,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电话:0371-60867381
监督信箱:zztlzyjsxyjw@163.com
校纪委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