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加强 廉洁自律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2   文章作者:   审核: 邓清卫    浏览次数: 963

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加强

廉洁自律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预祝全体教职工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进一步推进全校纠治“四风”工作,贯通联动纠“四风”树新风,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就加强党廉洁自律及安全工作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防“舌尖上的歪风”、“车轮上的腐败”、“公务出行中的跑偏”、“上下级交往中的微腐败”,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纠治“四风”压力传导到基层任务落实到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要恪守廉洁底线,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以新风正气护学校高质量发展。

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到“十一严禁”: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及土特产等礼品;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

严禁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和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

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严禁以婚丧喜庆名义借机敛财;

严禁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摊派各种费用;

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

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违反节日值班纪律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各单位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树牢安全底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彻底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双节”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

校纪委将加强对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双节”期间纪律作风及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校纪委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