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工作,现将补考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期末补考时间
1.考试科目补考时间:
2021年10月19日、10月26日
2.考查科目补考时间:(含体育、技能、上机考试)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
二、考试组织
主 考: 倪 居
副主考:李福胜 马荣华
督导组: 李 勇
(一)各考区主考:
主要负责:
1.督促打开教室门锁;
2.抽查学生的学生证;
3.巡视考场秩序、教师监考情况;
4.清理逗留学生。
(二)考务办公室:
新校区7号教学楼7125、幸福校区2号楼2102。
主任:李秀玲
成员:李东侠 陈萍萍 魏瑶瑶 张嘉 衣建妮 陈庆花 华锦锋燕燕 李可心 吴钰娄丽芳 温君 马维娜 武晓会 李娇 王凌云
考务办成员工作职责:
1.引导考生、监考人员到指定考场;
2.向考区主考通报考试中发现的试卷问题、考场环境等问题;
3.发放、收取、装订所负责楼层的试卷、考场记录单;
4.担任监考备考;
5.监考老师试卷领取及回收时间及地点:各教学单位须于考前40分钟将试卷集中到考务办(新校区7号教学楼7125、幸福校区2号楼2102),监考教师须于考试前30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
(三)各教学单位值班人员安排:
值班主任负责本院部承担课程的备用试卷启用、未使用试卷保密及其它问题。
三、校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学生处
1.负责处理考试违纪,设立考生违纪公布栏,发布违纪处理文件。
2.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秩序,考试期间不封闭宿舍。
(二)团委
负责期末补考的宣传展板。
(三)后勤服务集团
1.负责按考场安排调配考场桌椅,10月18日17:00前完成。
2.负责教学楼大门及考场门锁开关,开考后封闭各考区所有大门。
下午:13:10开楼门,13:40关楼门; 15:05开楼门,15:30关楼门。
3.保证考场内水电正常。
4.保持厕所卫生。
5.负责考试调铃。(铃声安排见下表)
(四)保卫处
负责集中考试时间校园秩序和车辆管理。
(五)各教学单位
1.各院部发放、收取试卷的考务人员考试当天自备桌签及订书机。
2.依据考场安排,按最大考试人数的场次摆放考场桌椅。
3.负责考场考前及考后卫生清理。
4.负责组织清理教室所有学生个人物品,包括书本、文具、电器等;清理课桌椅表面各种张贴物。
5.配合考区主考在指定教学楼清理考场附近逗留学生,并把好各教学楼大门,不得让下一场考生提前进入考区,确保考场秩序稳定。
(六)教务处
1.负责考务的总体安排和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监考人员。
四、备用考场安排
新校区7号教学楼7215,幸福校区2号教学楼2302。
五、核对考场
请监考教师及所有考生提前核对考场位置。
六、成绩录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8:00—10月29日18:00。
七、相关要求
1.参加以上考试的返校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学生证或身份证丢失者,应由学生原教学单位或相应书院开具证明,贴照片并加盖单位骑缝章。
2.监考教师个人不得随意更换监考人员。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监考任务时,经本人所在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更换。私自更换监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部门和教师本人责任。
3.全体监考教师要履行好监考职责。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无两证学生不许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前组织清场,清除座位上的所有不应带入考场的资料。开考前,向全体学生宣读《考场规则》,重申考试纪律。监考时必须全神贯注,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中途离开考场。每一个考场的两位监考教师,必须做到一前一后。
4.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有可能作弊的迹象,应及时提醒,予以警示。发现作弊行为,应立即取证,没收其试卷,将学生、试卷及证明材料带至考务办作进一步处理。严禁替考、被替考、通讯工具联合作弊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5.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督促监考教师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因监考教师责任履行不到位,由巡视人员发现学生作弊的,相关情况纳入监考教师所在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中。
6.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严格执行学校的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请各教学单位或书院做好考试诚信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养成诚信品格。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