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上级工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在高校干部队伍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根据《高等学校教代会暂行条例》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豫教工〔2008〕10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
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教代会的重要职权,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形式,也是在高校干部中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措施。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有利于激励领导干部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勤政敬业,转变作风;有利于密切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增强我院内部团结和凝聚力;有利于促进廉政建设;有利于和谐校园的创建和“教工之家”建设;对于推动我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有利于发挥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基本要求,在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高校管理干部队伍中,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高校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同级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三、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对象和时间
教代会民主评议的对象是我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也可安排对机关各部门进行评议。
评议时间原则上每两年一次,在年度召开的教代会上进行。当教代会与单项考察考核时间相近时,可合并进行。
四、评议的内容
以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
(一)德:主要指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
包括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否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能否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教职工及各方面的监督;能否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善于同领导成员合作共事。
(二)能:主要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
包括履行岗位责任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开展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水平和决策能力;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能力。
(三)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包括能否勤政敬业,勇于奉献,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能否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真抓实干;能否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否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绩:主要指政治、业务素质的综合体现
主要是看完成主管工作目标的数量和质量。能否完成年度内的工作目标,能否做到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成绩突出,效果好。
(五)廉:主要指党性党风及廉洁从政的表现
主要是看干部在工作圈、社交圈中能否严于律已,为政清廉,有无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现象,家属及子女的社会反映如何。
五、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一)评议准备
教代会成立评议干部委员会 (其中应有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教代会代表参加)。教代会召开前,工会应提前告知被评议对象按要求做好准备。
(二)述职评议
1.召开教代会,被评议对象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做述职报告(或提供书面述职报告材料)。
2.以教代会代表团为单位,组织教代会代表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评议,填写评议意见。必要时可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书面测评。
(三)汇总小结
由教代会评议干部委员会,汇总整理各教代会代表团对评议对象的评议情况,必要时可提出奖惩建议向主席团汇报。
(四)反馈整改
由教代会评议干部委员会向被评议对象反馈评议意见,对校级干部可进行面对面反馈,其他可向部门或党组织反馈。被评议对象对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六、组织领导
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是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的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工会、组织、纪检、人事部门具体参与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指导的工作机制。
七、具体要求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实施中,要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处理好坚持群众路线与坚持党管干部的关系,使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始终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二是要处理好评议人和评议对象之间的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和领导干部两方面的积极性。三是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教代会代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认真履行好民主权利。严禁借评议泄私愤,或对提意见者打击报复等不良现象出现。
对机关各部门的评议和各系(院、部)二级教代会对同级班子成员的评议,参照此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