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今年清明节我校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共3天。
二、有关要求
(一)学工部门、各院(系)要做好学生在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二)放假前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注意用水用电安全,妥善保管公私财物。
(三)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岗,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
(四)后勤部门要妥善做好后勤保障各项工作,确保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保持师生假期中间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保卫部门要扎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管理、重点部位防范和校园巡逻,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