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豫知〔2015〕15号)转发,请积极组织各领域教师及相关团队根据申报方向和申报条件认真准备材料,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按时报送。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7月16日18:00
我校联系人:邢华燕、王亦军、陈彬 联系电话:6258、6379、6274
科研外事处
2015年7月7日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文件
豫知〔2015〕15号
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和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推荐申报;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项目通过管委会推荐申报;
3.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4.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在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网http://www.hnpatent.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件一式三份,书籍式装订成册,报送主管知识产权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2.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按推荐顺序排序,并在排序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申请单位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省知识产权局工作邮箱(xtglc@126.com)。
(三)申报时间
电子件受理截止2015年7月16日(以邮箱收到日为准),纸件受理截止2015年7月16日。
(四)其他要求
1.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做好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筛选推荐工作,并加强与同级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指导项目申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2.项目申报过程中不得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组织申报。
3.项目预算申报的填报和审核推荐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李苏姚海燕
联系电话:0371-65959559
工作邮箱:xtglc@126.com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郑州市农业路东28号报业大厦1707室)。
附 件
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类
(一)支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
1.支持内容
依据《河南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工程实施方案》(豫质检联发〔2010〕1号),对2014年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成为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2.基本条件
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企业,2014年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成为国家或行业标准。
3.申报材料
(1)2015年河南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项目申请书;
(2)企业工商备案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2014年参与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制定工作证明材料:如专利归属证明材料(复印件);成为国家或者行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证明材料;市场应用证明材料(复印件);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等;项目如涉及废水、废气、固废排放,提供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张超电话:0371-65950020邮箱:hnsbzb@163.com)
(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性后补助
1.支持内容
确定第九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并纳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
2.基本条件
凡符合《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办法》(豫知〔2007〕32号)第五条的企业均可申报认定。第一至八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不再申报。
3.申报材料
(1)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3)与所填申请书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海燕李苏,电话:0371-65959559,邮箱:xtglc@126.com)
(三)企业贯标认证奖补
1.支持内容
面向河南省通过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以奖励性后补助形式进行支持,以点带面促进该标准在全省企业的贯彻实施。
2.基本条件
河南省内依法注册或成立,已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
3.申报材料
(1)2015年河南省企业贯标认证奖补项目申请书;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3)GB/T 29490-2013贯标认证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4)企业贯标认证开展的相关工作、发生费用等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海燕李苏,电话:0371-65959559,邮箱:xtglc@126.com)
(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奖励性补助
1.支持内容
2014年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按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指南》(国知办发协字〔2014〕10号)要求,中期考核合格的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2.基本条件
在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负责经营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事业单位或服务机构。
3.申报材料
(1)2015年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奖补项目申请书;
(2)专业市场概况
①市场基本运营情况,包括市场面积、年成交额、商户数量等;
②市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包括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以及运行情况等;
③市场内商品相关知识产权情况,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类型及数量。
(3)有关证明材料
①工商相关注册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②基础材料(复印件):培育方案、工作计划、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申报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研报告、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③工作开展证明材料(复印件):
a、成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及人员配备证明文件;
b、划拨配套经费原始凭据;
c、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市场准入制度、日常内部检查制度、纠纷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收集和公开制度、诚信奖惩制度、商户知识产权档案制度等;
d、制度落实证明材料:如商户入场登记记录、商户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记录、知识产权信息收集表以及上报和公开的文件或记录、商户表彰和奖励文件或图片等;
e、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日常巡查、组织执法专项行动的证明文件、图片或执法记录等;
f、设立维权援助工作站受理投诉、维权处理记录等;
g、宣传培训证明材料:橱窗公告专栏、媒体宣传报道、召开座谈会、印刷宣传册、举办培训班、组建专家团队开展服务咨询等;
④其他证明材料:如市场获得的各种荣誉、表彰等。
(联系人:王晨阳,电话: 0371-65950020 邮箱:hnsbzb@163.com)
(五)专利申请质量提升
1.支持内容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发明专利的挖掘,提高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专利质量。对2014年实现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拥有量增幅较大的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2.基本条件
(1)企业。单位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迫切需要;上年度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增幅在30%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增幅在20% 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在40件以上。(2)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迫切需要。上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增幅在30%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增幅在2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应在20件以上。
3.申报材料
(1)河南省专利申请质量提升项目申请书;
(2)申请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本年度和上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列表,有效发明专利列表等。
(联系人:李一勇,电话: 0371-69069015 邮箱:zzzldbc@126.com)
二、知识产权保护类
(一)重大案件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1.支持内容
重大案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主要对省内遭受群体性、恶意、反复侵权的企业维权按维权支出比例给予援助资金支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主要对省内面临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纠纷的企业按维权支出比例给予维权援助资金支持。
2.基本条件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项目申报前2年内遭受过专利侵权,并且进行了积极的维权活动。
(3)大中型企业维权费用支出原则上在30万元以上;小微企业维权费用支出在10万元以上。(主要计算前2年内专利维权案件结案前发生的调查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诉讼费、仲裁费、行政处理费、律师费、鉴定费、检索费等必要的、合理的维权费用支出。已经享受资金援助的部分不重新计入。)
3.申报材料
(1)河南省重大案件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申请书;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3)知识产权维权案件相关法律文书。(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4)详细的维权费用支出明细表格(企业加盖公章)及相关票据复印件;
(5)相关材料以个案为序进行编排。
(联系人:李伟新 电话:0371-65925382邮箱:hnflv@163.com)
(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1.支持内容
主要支持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公益服务机构开展维权援助服务;推进专利保险工作。
2.基本条件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社团组织或知识产权(科技)公益机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
(1)2014年完成不少于10件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处理;
(2)2014年推进专利保险战略合作,组织1次以上培训或保企对接活动,完成5项以上专利参保。
3.申报材料
(1)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项目申请书;
(2)申请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项目相关文件、案卷、协议或保单等文书材料(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4)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
(联系人:李伟新 电话:0371-65925382邮箱:hnflv@163.com)
三、知识产权服务类
(一)专利转化运用服务
1.支持内容
支持国家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孵化中心、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孵化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等,开展专利运营、投融资以及专利转化、交易等服务,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服务工作,择优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2.基本条件
以2014年征集、储备专利展示项目数量,转让、交易专利数量,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专利数量、专利权作价入股的企业数量、专利池集成运作数量、专利导航企业数量等作为考评依据,择优奖补。
3.申报材料
(1)2015年河南省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项目申请书;
(2)有关证明材料:
①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②2014年完成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③其他相关特色的专利转化运用工作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刘涛电话:0371-69069025邮箱:xtglc@126.com)
(二)国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建设
1.支持内容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单位和品牌培育单位给予奖励性后补助,以发挥品牌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2.基本条件
河南省内依法注册或成立,已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或者品牌培育机构。
3.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建设项目申请书;
(2)申请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3)被评为全国品牌机构或品牌培育机构有关证明材料;
(4)近年来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
(5)其他:近两年来申请单位获得的荣誉或奖励证明。
(联系人:李一勇 电话:0371-69069015 邮箱:zzzldbc@126.com)
(三)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
1.支持内容
支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包括: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和分站以及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择优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2.基本条件
依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河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方案》通过考评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和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①培训基地向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校企对接项目输送30名以上优秀学员或为2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提供锻炼机会;②远程教育平台每学年取得远程教育单科结业证书5000人次以上或分站每学年取得远程教育单科结业证书500人次以上;③中小学实验基地常设知识产权课程,2014学年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活动不少于4学时,中小学生申请专利不少于20件。
3.申报材料
(1)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
(2)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3)申请单位有关获奖材料;
(4)具备申报指南支持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 王学军畅向利 电话:0371-65925383 邮箱:hnszscqjbgs@163.com )
四、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1.支持内容
面向全省5个直管县(市)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省内优选1-2个具有知识产权融资能力的行业协会或服务机构承担任务。
2.服务要求
(1)面向直管县(市),联系企业和当地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推广服务,参与企业不少于15个,银行不少于1家;
(2)组织银企对接活动,每个服务区域对接企业数不少于10家;
(3)所服务的直管县(市)内企业,当年应不少于10家企业在河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完成注册;
(4)接受企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法律、评估、质押备案等相关业务的咨询。
3.基本条件
(1)省内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能力或专项辅导能力的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有较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师资力量,完成有三个以上的成功案例;
(2)同银行有较好合作关系的服务机构可优先申报。
4.申报材料
(1)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项目申请书;
(2)有关证明材料
①申请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②上一年完成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成功案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其他能证明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师资力量、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金融单位)等。
(联系人:刘涛电话:0371-69069025邮箱:xtglc@126.com)
(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
1.支持内容
在已列入全省经济科技重大专项中选择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2015年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省内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2.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知发协字[2012]88号),对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行业或产业进行知识产权检索、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跟踪和专利态势发布。针对可能或已经对产品出口、企业并购、企业上市、技术引进、行业安全等构成风险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信息支持、法律咨询以及教育培训等综合服务。提出应对潜在风险的策略和建议,形成包括知识产权态势分析、侵权风险分析、技术状况分析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
3.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省内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的优先考虑。
4.申报材料
(1)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项目申请书;
(2)项目预算书;
(3)有关证明材料
①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2013、2014年度,参与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③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数达到3人以上;
④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3年内没有不良信誉记录的承诺;
⑤拥有合法来源数据库及所需信息资源、软硬件设施。
(联系人:刘璟,电话: 0371-65950020 邮箱:hnsbzb@163.com)
(三)河南省专利统计调查
1.支持内容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技术领域的专利,就其前期研发、专利申请、实施、专利管理、专利保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省内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利统计调查。
2.服务要求
(1)完成专利统计调查问卷的设计;
(2)调查专利不少于4000项,调查问卷的回收率要达到85%以上,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
(3)准确完成调查问卷的信息采集汇总工作。
3.基本条件
(1)申报专利统计调查工作的单位应是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基础条件好,技术能力强,管理规范,注重社会责任;
(3)对专利的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有较深的了解,且具有专利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础和能力以及从事相关调查研究工作的经历。
4.申报材料
(1)河南省专利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3)相关能证明开展此项工作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李一勇电话: 0371-69069015 邮箱:zzzldbc@126.com)
(四)第九届中国专利周河南地区活动
1.支持内容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组织第九届中国专利周河南地区活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省内优选1家具有知识产权运营能力的服务机构承担。
2.服务要求
(1)按照要求制定第九届中国专利周河南地区活动方案。做好中国专利周河南地区活动前期宣传及第九届中国专利周河南地区启动仪式。
(2)开展为期一周的专利技术项目展示交易活动及优秀专利项目网上推介及项目投融资洽谈会。
(3)完成国家及省知识产权局专利周活动的其他相关工作并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活动工作总结。
3.申报条件
具有组织举办大型知识产权活动案例经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以申报,专利技术孵化转移、展示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等中介服务机构可优先申报。
4.申报材料
(1)第九届中国专利周河南地区活动项目申请书;
(2)有关证明材料
①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②相关能证明举办中国专利周河南地区活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刘涛电话:0371-69069025 邮箱:xtglc@126.com)
(五)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
1.支持内容
组织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参加知名知识产权培训机构高端培训,开展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日常管理和认定使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承担。
2.服务内容
(1)建立省级知识产权人才数据库;
(2)承办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高端培训;
(3)承办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申报选拔等事务性工作;
(4)支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开展知识产权研究。
3.基本条件
(1)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基础和经验,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3)符合省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4.申报材料
(1)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
(2)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3)申请单位相关获奖材料;
(4)具备支持条件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 王学军畅向利 电话:0371-65925383
(六)2015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1.支持内容
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组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省内优选1家具有知识产权宣传能力的服务机构承担。
2.服务内容
(1)按照要求制定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专题宣传活动;
(2)开办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网上专题;
(3)举行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专题宣传活动网上图文直播;
(4)围绕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举办一期中原知识产权大讲堂活动;
(5)开发完善“河南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平台;
(6)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郑州专利代办处开放日活动;
(7)组织媒体专访省政府或省局领导并播出或刊载;
(8)完成国家及省知识产权局的其他相关工作并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活动工作总结。
3.基本条件
具有组织举办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服务机构,有以往合作经历的可优先申报。
4.申报材料
(1)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项目申请书;
(2)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3)申请单位有关获奖材料;
(4)具备支持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 张晓燕 电话:0371-65925383 邮箱:hnszscqjbgs@163.com )
(七)中原知识产权大讲堂项目
1.支持内容
2015年组织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开展主题讲座,针对企业需求,举办4-6期中原知识产权大讲堂讲座活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省内优选从事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承担。
2.服务内容
(1)挑选20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进行主题讲座;
(2)征集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讲座稿件;
(3)编辑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论文集;
(4)完成省知识产权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3.基本条件
(1)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在知识产权系统有一定影响力和相关经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3)符合省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实施措施并明确可行,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对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有引导推动作用。
4.申报材料
(1)2015年河南省中原知识产权大讲堂项目申请书;
(2)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3)申请单位有关获奖材料;
(4)具备支持条件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 张晓燕 电话:0371-65925383 邮箱:hnszscqjb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