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审核:科研外事处编发:发布时间:2016-03-09浏览次数:93

校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自拟题目,选题范围侧重于文、史、哲、体、音、美等领域,研究内容的难度要与资助经费和研究周期相匹配。选题宜深、宜精、宜小,避免大而无当,鼓励对一个方向深耕细作,同时须具有创新性,体现重要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

    二、研究周期和资助经费

    研究周期为23年,经费预算要与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相匹配,一般为6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负责项目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校在编在岗的教授和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教师均可申报。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作为主持人申报。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围绕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4.一位首席专家,每次只能参加一个重大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各类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和正在承担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不得重复参与申报。

    五、申报要求

    1、限额申报:郑州大学、河南大学限10项,其他本科高校限5项,专科学校限2项。

    2、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从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3、申报者要具有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校级领导不得超过立项总数的20%

    六、成果鉴定与结项

    1、最终成果须标注“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字样,并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正式出版著作1部以上并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以上。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研究周期届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延期1年并申请二次鉴定。延期1年后仍不符合结项要求的予以通报,其首席专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和承担重大项目。

    2、结项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审批书》一式6份。

    (2)最终成果原件1套(审核后退还),复印件1套。

    七、具体事项安排

    申报者人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材料。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外事处。

    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16份;

    (2)《项目申报书》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3套,其中原件1套(审核后退还),复印件2套;

    (3)《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

    八、我校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时,课题主持人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填写项目申报的各项内容,登录云服务平台,点击我的项目校内申报进入申报新增,填写所有项目内容,上传申请书,保存,上传的电子稿和上交的纸质稿必须一致。纸质稿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上交16份(1份学校存档,15份上交河南省教育厅)。

    2.我院独立的云服务平台系统访问地址为:

      http://zzrvtc.rcloud.edu.cn/(推荐使用IE8.0/IE9.0浏览器)。

    3.我院云服务平台申报受理的时间为:

      2016年3月9~4月1518:00。

    4.系部科研秘书审核提交和纸质稿上交的时间为:

      2016年3月9~4月1518:00,过期不再受理。

    5. 报送安排:每项课题纸质申报书一式16份,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外事处。

    6.联系人:王亦军、陈彬     电话:63796274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

点击下载附件:95-的附件.doc

科研外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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