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二次分配的通知

文章作者:审核:科研外事处编发:发布时间:2018-10-10浏览次数:353

校属各单位:

关于对2017年度科研成果实施奖励的决定(院办字[2018]87号)已经印发,7个附件中的奖励金额由获奖者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

1、如果获奖者需要对奖励金额进行二次分配,请填写《2017年度教科研奖励二次分配申报表》,获奖者需在纸质稿上手写签名,部门盖上公章。

2、对二次分配的校外人员,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建设银行卡号。

3、如果获奖者不需要对奖励金额进行二次分配,可不填写申报表

4、奖励金额的分配方案由获奖者负责解释。

5、以院(部、中心、处室)为单位,纸质稿统一上交到新校区办公楼4楼403房间,科研外事处,电子稿打包发至科研外事处陈彬OA。

6、申报截止日期:201810月16日16:00,过期不再受理。

7、联系人:陈彬,联系电话:6168。

附件:1、关于对2017年度教科研成果实施奖励的决定(院办字〔2018〕87号).doc

      2、2017年度教科研奖励二次分配申报表--20181009.xls

科研外事处

20181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