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审核:科研外事处(学报编辑部)编发:发布时间:2019-03-04浏览次数:288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4
年及以后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其中,2014-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明年起不再受理。
   二、结项程序
     1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并上传附件材料。
     2
、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项目结项原则上采取委托结项的形式进行。对于高等院校承担的项目,由高等院校组织结项并出具专家意见;对于企业、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结项并出具专家意见。
     3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传专家意见,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无问题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4
、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进行打印(一式三份),承担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审核。
   三、材料要求
    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
、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
     3
、对于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要由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4
、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
     5
、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6
、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
     7
、财务结项要求请参照《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

   
四、我校申报要求

1.材料受理截止时间:每季度末15号之前(每季度受理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结项课题,除登录河南科技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外,还要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http://zzrvtc.rcloud.edu.cn)上完善课题信息,提交上传相关材料。

3.校内联系人:陈彬、侯园园,联系电话:6168 、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