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豫科〔2023〕88号文件通知,我校顺利通过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评价等次均为合格,评价排名由2021年度的第18位上升至2022年度第10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豫科〔2023〕88号文件通知,我校顺利通过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评价等次均为合格,评价排名由2021年度的第18位上升至2022年度第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