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重点工作暑假安排和人事处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对专业院(系)教师暑假挂职锻炼,做出以下调整和说明:
一、机车车辆学院、电气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运输管理系利用暑假搬迁新校区,教师参加暑假挂职锻炼名额不做硬性要求,由院(系)结合暑期搬迁工作,合理安排挂职锻炼事宜。
二、旅游商贸系超额完成暑假挂职锻炼名额,护理学院、医学技术系、药学系能够完成暑假挂职锻炼名额,提出表扬。
三、如有院(系)未能完成暑假挂职锻炼任务,须写出情况说明,报人事处备案。
人事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