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18 作者: 审核: 杜智华 编发:张家祥 浏览次数: 552

校属各单位:

为使新职工尽快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熟悉我校发展现状及教学、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制度,掌握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方法、学生管理工作方法以及行政管理规范,现就新职工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年新入校职工。

二、培训时间

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5日

三、培训内容

1、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2、学生管理运行机制及工作方法;

3、教育教学工作相关要求,教务管理及运行机制;

4、科研管理主要政策及科研方法;

5、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要求、途径及质量管理办法;

6、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学方法;

7、与高校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8、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9、心理健康教育。

四、具体要求

1、人事处负责培训期间的考勤,参培人员不得请假;

2、培训结束后,参培人员需撰写个人总结并存档。

3、各用人单位要制订并落实本部门参培职工的后续培训内容,保证学校各项规定的学习和贯彻。

附件:新职工岗前培训计划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职工岗前培训计划


序号

时间

培训内容

落实单位

地点

1

8月22日

9:00-11:30

①培训动员

②校情介绍

③学习上级有关政策

④学习学校规章制度

人事处

新校区办公楼三楼第四会议室(302)

14:00-16:30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要求、途径及质量管理办法

发展与质量管理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

8月23日

9:00-11:30

教育教学工作相关要求,教务管理及运行机制

教务处

14:00-16:30

学生管理运行机制及工作方法

学生处

3

8月24日

9:00-11:30

①心理健康教育

②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人事处

14:00-16:30

①法律、法规知识

②师德教育、老教师介绍教学经验

人事处

4

8月25日

9:00-11:30

科研管理主要政策及科研方法

科研外事处

5

待定

待定

座谈总结

人事处

待定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因培训在新校区进行,交通不便,新教师可到幸福路校区乘坐班车前往(每天早上7:50准时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