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9〕138号)的要求,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名侯选人(须为我校已当选的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三、推荐程序
1.申报人登录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dtr.haedu.cn,系统3月20日开通),根据系统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
2.申报人员打印《登记表》,按本人专业向专业所属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成立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审,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出具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考核材料电子稿发人事处李韶楠钉钉。)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材料报学校推荐组;
4、学校推荐组评审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
2.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
3.推荐人选2014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
4.2014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套。
5.以上材料原件由院(部)推荐小组审核后归还本人,申报人员的复印件、《登记表》、考核材料于4月10日前送到人事处李韶楠处。
附件:154--教人〔2019〕138号==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