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学部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与要求

发布时间:2016-12-19文章作者:审核:编发:浏览次数:57

一、期末考试有关规定

1.使用复习纸的考试科目,由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各教学单位汇总到教务处备案,并在试卷袋右上角显著位置标注“此科目允许使用‘复习纸’”字样,同时在考试前通知到学生。该课程考试时,允许学生携带一张由学校统一发放的“复习纸”,丢失不补。

2.“复习纸”只允许正面使用,复习要点及相关内容必须为本人书写,多带、双面书写、复印或打印“复习纸”及携带其他复习资料者均视为作弊。

3.“复习纸”应注明班级、学号、姓名、课程,学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出示“复习纸”,监考老师应检查“复习纸”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复习纸”不准带入考场;如学生未带“复习纸”,应主动向监考老师说明,并在考场记录上进行登记,未登记者一律视为带有“复习”纸;考试结束后必须将“复习纸”与试卷一并上交。

4.考试期间“复习纸”只限本人使用,禁止相互传递。

5.监考老师收取试卷时,注意将“复习纸”连同试卷一并收齐。

6.其它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 201713日~16日为全校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任课教师在期末复习考试期间,要加强辅导、答疑,各教学单位要做好督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各任课教师、教研室、教学单位要注意期末试卷的保密,防止试题泄露,注意计算机使用安全。对于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3、教师个人可以在“教务在线”中查看本人监考任务,方法如下:教师教辅人员登录→考试安排→监考安排表,设置学年学期,选择轮次,点击检索即可。监考教师要认真核对考场位置,核对领取试卷位置,核对考务办位置。

4、教师个人也可以在“教务在线”中查看本人所承担课程的考试安排,方法如下:教师教辅人员登录→考试安排→考试安排表,设置学年学期,选择轮次,点击检索即可。

5.集中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个人不得随意更换监考人员。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监考任务时,经本人所在教学单位行政主管同意,报教务科备案后方可更换。私自更换监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部门和教师本人责任。

6.试卷领取及回收时间及地点:

监考教师须于考试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试卷。

1)幸福校区:各教学单位的试卷在1号教学楼1101教室领取;

2)新校区考场:各教学单位的试卷在新校区8号教学楼8219教室领取;

3)监考教师同时领取两场考试的试卷;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要认真、完整填写一式两份考场记录单,到考务办公室封装试卷,并将考场记录单和试卷交到考务办。如果两场考试之间完不成以上工作,可在当天第二场结束后统一完成。

考务办位置分布:

幸福校区考务办:1号教学楼1101教室

新校区考务办:8号教学楼8219教室

7.考试前,监考教师要最大化利用教室座位总量,指导学生按学号由低到高顺序就座。监考教师在分发和收取试卷时,要认真核对试卷份数且注意试卷袋上提示信息。

8.各教学单位负责的试卷必须在开考前40分钟汇总到各试卷领取处。

9.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的通知》(郑铁学院教〔2009155号)文件要求,学生须凭学生证参加期末考试,学生证丢失者,应由学生所在系部证明,贴照片,加盖教学单位骑缝章(证明格式在教务在线中下载);也可以到学生所在系办公室打印带相片的考试通知单,并加盖教学单位骑缝章,方法如下:系办公室主任进入专用客户端→更新照片→以部门进入→考试事务子系统→查看考试安排→打印考试通知单。

三、成绩登录、审核安排

1.成绩登录时间截止到20171121800

2.教师登录成绩时,请将经批准的学分认定成绩以及缺考者一并录入。录入方法:选择该学生右端的 “备注”下拉菜单,选择“缺考”即可。如有作弊的学生,任课教师不要选择“作弊”选项,该项由教务处统一录入系统;学生申请缓考的课程,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录入系统。

3.关于库中无名单的学生成绩录入情况说明:教师填写库中无名单表(可不填写成绩)->部办盖章->上交教务处->教务处添加库中名单->教师进库录入成绩->打印成绩。

4.选修课的老师要打印二份班级成绩单期中一份上交教务处审核、存档,一份随时卷装订。

5.其他老师的成绩打印一份随试卷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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