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展示我省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我院推荐和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
3、“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二、推荐及评选程序
1、各系院评选申报工作,在各系院党政领导下进行。本届评选表彰具体工作以共青团组织为主承担,具体工作以共青团组织、学生工作部门为主承担。
2、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省级先进班集体由各系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择优向学院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各系院按的比例择优向学院推荐其中必须推荐一名院级学生干部。
3、评选工作由学院成立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生处、团委相关负责人和各系院党总支副书记组成。评审小组要广泛听取各系院团总支、学生管理部门、学生代表和任课教师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并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产生。
4、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并附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于4月27日前报团委。
附件:
团委、学生处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