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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环球360管理网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5-27 访问次数: 32

 

院属各单位:

《环球360管理网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年六月十三日

环球360管理网

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为倡导学习、合作、竞争、向上的校园氛围,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素养,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学校设立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专项基金支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及课外科技活动。为使大学生竞赛及课外科技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激发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按照“学校组织,系院承办,目标管理”的原则,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规划和指导工作;“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任主任,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团委及各系(院)负责人任委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委。

(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订竞赛的组织管理办法,实施宏观管理;

2.审批承办部门的竞赛申请;

3.审批承办部门的竞赛经费申请。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竞赛方案的审查;

2.负责竞赛的学生组织、宣传工作,协调安排竞赛的相关事项;

3.协调各具体负责部门的工作;

4.负责相关经费的报销审核工作;

5.负责竞赛成果原件(或复制品)的存档。

(三)竞赛承办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申请所承办竞赛项目;

2.制订竞赛方案、管理细则,制定参赛方案、能力训练目标及竞赛获奖目标;

3.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竞赛项目的具体工作负责,并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4.提供和保障培训与竞赛期间的场地、设备与仪器、辅助人员配备、部分经费以及其它必要条件;

5.对培训与竞赛过程进行督促与检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遇有本院(系)不可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学校主办或主管部门;

6.通过竞赛活动,结合创新教育,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

二、经费使用范围

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经费,以资助大学生科技文化竞赛活动。学校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活动经费,用于组织学院大学生参加全国、省级科技文化竞赛活动有关的资料、复印、交通、住宿、耗材、参赛报名、指导老师津贴、专利的申报及奖励等费用。经费不能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如需添置仪器、设备的按学校相关手续申报、审批。

三、竞赛项目管理

(一)经费实行项目管理。重点支持项目: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学院名义且为第一设计人获得的国家专利成果。

(二)学生参加校外各级各类比赛的级别根据组织机构级别来界定:

1.国家级比赛是指中央国家机关负责或联合组织的比赛;

2.国家级比赛省级预选赛是指国家级比赛在本省组织的选拔比赛;

3.省级比赛是指省直属机关负责或联合组织的比赛;

4.全国性行业比赛是指全国性行业机构(含学术机构)组织的比赛;

5.区域性行业机构比赛是指区域(含几省市)性行业机构(含学术机构)组织的比赛;

6、省级行业机构比赛是指省(或省会城市)级行业机构(含学术机构)组织的比赛。

123类比赛由基金支持学生参与比赛,456类比赛由各系(院)支持学生参与比赛。

三、经费使用管理

(一)部门、各系院负责组织学生参加123类比赛前,须持相关的比赛材料(如邀请函或比赛信息等) 并填写《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经主管院领导批准,报团委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参赛,否则不适用本办法。若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参赛的不适用本办法。

(二)经费主要适用于竞赛准备及参赛时所必须的资料、复印、交通、住宿、耗材、参赛报名、指导老师津贴、专利的申报及奖励等费用。其中根据竞赛需要配备指导老师,原则上学生与指导老师配备不超过1:1;老师指导须在指导前制定指导安排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参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考核及奖励办法》(郑铁学院学[2008]41号)相关规定按每小时20元发放津贴;需安排集中辅导的原则上在参赛前10天安排,每天按4小时发放津贴,如遇特殊情况(主要指一类竞赛)需增加集中培训的须经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

(三)经费需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严格按照审核额度进行总体预算控制,有关内容支出按相关规定执行,超支部分由比赛组织单位自行承担。

四、奖励标准

(一)以学院名义个人或集体在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的获奖成果。重点支持: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国家级(获奖证书由教育部、科技部、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科协等机构或国家级学会主办或署印的):特等奖团体3000元,个人1000元,一等奖(冠军、金奖)团体2000元、个人800元;二等奖(亚军、银奖)团体1000元,个人500元;三等奖(季军、铜奖)团体500元,个人200元。

省级(获奖证书由省教育厅、科技厅、团省委、省学联、省科协等机构主办或署印的):特等奖团体1000元,个人800元;一等奖(冠军、金奖)团体500元,个人300元;二等奖(亚军、银奖)团体300元,个人200元;三等奖(季军、铜奖)团体200元,个人100元。

(二)以学院名义且为第一设计人获得的国家专利成果。

奖励标准:发明专利人民币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人民币500元,外观设计专利人民币300元。

(三)以学院名义个人或集体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和大学生科技文化节比赛中获奖的科技成果。包括调查报告、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网页设计和科技发明制作等。

奖励标准:

国家级(获奖证书由教育部、科技部、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科协等机构或国家级学会主办或署印的):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获奖证书由省教育厅、科技厅、团省委、省学联、省科协等机构主办或署印的):特等奖500元,一等奖300元;二等奖人民币200元;三等奖100元。

(四)行业协会(获奖证书由行业协会署印的):特等奖每人50元,一等奖币每人40元;二等奖每人30元;三等奖每人20元。

五、奖励依据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以正式出版刊物为准,发表在增刊和各种论文集上的论文不在奖励之列;科技发明以国家有关资质单位的认定证明为准;参与竞赛获奖的以正式文件为准。同一竞赛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等名次的按最高级别获奖名次奖励,不重复奖励。

六、教师指导团队奖励

对于在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指导团队按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考核及奖励办法》(郑铁学院学[2008]41号)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列入经费支付。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校“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

主题词:科技  创新 办法 通知

环球360管理网办公室 2009613日印发

 

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doc

关于印发《环球360管理网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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