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各省辖市委,济源示范区团委,各直属单位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机关各部门:
“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省级荣誉,要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注重基层一线。重点面向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要求实绩突出、代表性强,党组织认可、青年满意。
3.体现进阶激励。严格评选条件,评选对象一般应当在近五年内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中学生团员申报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其两年内获得的市级及以上优秀少先队员荣誉可累进认定。
二、参评资格和条件
(一)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参评资格:
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重点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团(总)支部中评选。成立满2年(截至2022年4月30日),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或其他相应层次的团内奖项或荣誉;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河南省“两红”“两优”。近5年获得过“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及以上荣誉的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
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重点从未满28周岁(199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
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团龄2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1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市级“优秀共青团员”或其他相应层次的团内奖项或荣誉;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中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近5年获得过“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及以上荣誉的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
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重点从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干部、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
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2年4月30日);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21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其他相应层次的团内奖项或荣誉。近5年获得过“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荣誉的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推动落实“四工程一规划”工作布局中成效显著,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
面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员的专职团干部,以及全省选派的第一团支部书记进行申报,在满足“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乡村振兴业绩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宣传党的政策、推动乡村振兴、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做出突出贡献。
2.充分彰显共青团作为。按照共青团投身乡村振兴总体部署,聚焦学业就业创业、青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和贫困地区基层团建,因地制宜地开展共青团特色鲜明的乡村振兴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效。
3.扎根一线、作风扎实。严格落实驻村工作要求,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勇于担当,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各项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成绩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4.扶贫年限较长。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员的,应是2016年以来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扶贫部门选派,且连续驻村开展工作一年以上;担任省、市、县派的第一团支部书记,应是由省市县三级团组织选派,且工作一年以上,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担任第一团支部书记的不参加评选。
(五)破格评选
因市级、县级荣誉评选表彰管理机构未批准共青团开展“两红”“两优”评选表彰项目的,或本级与省级“两红”“两优”评选表彰频次不一致的,可将支撑荣誉扩大至相应级别的同类型荣誉,不要求完全对应。功能性团组织、临时团组织(比如疫情防控临时团组织等)、先进个人典型等在重大任务或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破格申报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7.在党的中心任务和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组织动员和发挥作用一般的团组织、主动担当作为不明显的团员、团干部,团的基层建设底数不清、落实不力的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不得申报参评;贯彻落实《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举措》不力,推进新一轮学生会改革进展缓慢的,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成效不明显的高校团委和团干部(校本级),不得申报参评“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和“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申报名额
根据各地各系统团组织、团员、团干部数量结构,结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统筹分配名额,近两年大抓基层、大抓学校组织建设成效较为明显的适当予以名额奖励(见附件1)。
为鼓励县级团委深化基层改革、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市要在试点县中推荐参评“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或“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为履行全团带队职责,面向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分配40个“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为表彰团干部参与乡村振兴,面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员的专职团干部和全省选派的第一团支部书记分配55个“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申报名额。
各地市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申报,要注意控制各领域各行业比例结构,每一项表彰项目中,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校(不含高校附属医院等)领域合计的名额比例分别不得超过40%;地市在“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干部”的申报中,高校类别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此两项名额之和的10%;要加大对乡镇街道、“两新”组织中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和团干部的推荐力度;工农业生产发达地区应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要关注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网络作家等新兴青年群体中的先进典型,在推荐上要予以考虑。
四、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地各单位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并由市级团委统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地各单位要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推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团组织建立评选表彰机制,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须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市级团委要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对于因失职失察、徇私舞弊等导致“带病表彰”的,应当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问责。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各单位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于4月4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汇总报团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部)。汇总表中应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团省委将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对于各地各单位报送对象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吴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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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河南省委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