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铁学院办【2007】17号
关于成立公共艺术教学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和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厅[2006]3号)文件精神,推进我院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
“公共艺术教学部”负责学院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学与管理,同时对学院艺术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有组织、指导职责。
“公共艺术教学部”与学院艺术系合署办公,一套管理班子。两部门统一挂牌为“艺术系/公共艺术教学部”,原学院“艺术系”名称不再使用。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