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公共艺术教研室的通知
郑铁学院办【2007】33号
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推动我院公共艺术教育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共艺术教研室。
公共艺术教研室在艺术系的领导下负责落实全院公共艺术课程教学与管理,同时负责指导学院各类艺术教育活动。
二○○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