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根据个人申请,党群推荐,与本人谈话,经艺术学院党总支教师一支部支部委员研究决定,拟推荐艺术学院张爽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等方式反映。
学院办公室:1301
联系电话:0371-60867065
邮箱:1021879268@qq.com
艺术学院党总支教师一支部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