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唱响爱国主旋律,歌颂伟大祖国,构建和谐校园,丰富教职工的校园生活,激励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增强教职工的集体主义观念,按照校工会工作安排,经研究,拟开展迎国庆教职工歌咏比赛。通过歌咏比赛,增强教职工的爱国主义热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使教职工懂得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激励教职工更加刻苦工作,奋发图强;同时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增进教职工间的友谊,营造“向真、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现将“颂歌献祖国”歌咏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歌颂伟大祖国,肩负神圣使命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拟定于9月29日下午在学校第一报告厅举办,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比赛形式:(1)合唱(20人以上,男女不限);(2)小合唱(20人以下,男女不限)。
四、比赛要求:
1. 演唱内容: 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优秀革命歌曲(教育部推荐的100首爱国歌曲名单)(网上可查找)自选一首(各分工会自选曲目尽量不要相同)。
2. 演唱艺术表现可采用多样化的形式。
3. 参赛分工会伴奏形式自备:(1)可用伴奏带;(2)可用钢琴伴奏;(3)无伴奏合唱;
4. 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着装要统一、整洁、美观。
5. 各分工会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6. 合唱参赛者必须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要到位,节拍感强。小合唱无需指挥。
7. 各分工会于9月12日前将节目单报工会办公室钱晓音处。节目单应包括节目分工会名称、演唱形式、歌曲名称、表演者人数。
8. 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全员参加。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各5名;其余为优秀奖。
六、评分标准:
1.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音色优美。(2.5分)
2.歌曲内容合乎主题。声音整齐洪亮,吐字清晰,有感染力。(2.0分)
3.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1.5分)
4.参赛者的舞台表现力丰富多样具有艺术感染力和创新性。 (1.5分)
5.参赛队员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有朝气,富有激情及艺术性。(1.5分)
6.参赛队遵守赛场纪律,进、出整齐、有序,台风良好。(1.0分)
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少参加一人扣0.10分。
七、评分规则:
1. 评委打分最低分不低于8.0分,最高不得超过9.8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 计算分数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 第一支参赛队演唱完毕后评委即打分,第二支参赛队演唱完毕后评委打分时主持人宣布第一支参赛队总得分。
八、比赛顺序:
按比赛前学校工会统一组织的抽号顺序进行
九、活动流程:
1.全场教职工共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按节目单顺序比赛
3.宣布分工会得分及名次(即时颁奖)
4.全场教职工合唱《歌唱祖国》
校工会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