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组织
组织部量化条例
一、加分标准
1、积极参与组织部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分)(P123第6条)
2、政治学习、团课等,查班干事所查团支部无误,查班干事加(1分)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各加(1分)(P123第4条)
3、团支部工作手册、政治学习台账本、书写认真且无错误者加(1分)(P123第4条)
4、每周青年大学习截图未出错的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检查干事各加(1分)(P123第4条)
二、扣分标准
*政治学习、团课等
1、政治学习、团课等,各班团支书与组织委员要与班里同学一起就坐好,不能随意走动,违反者并扣个人量化(2分)。P124第13条
2、政治学习、团课等,板书九大项应在开始前10分钟写好,延迟未书写完成追究团支书与组织委员责任,扣除个人量化(2分),板书出现书写错误,扣个人量化,错1项扣1分,依次增加。p124第13条
3、政治学习、团课等,发现桌子,凳子,腿上放有杂物者以及佩戴首饰者,将直接没收其物品交于辅导员,本人亲自到辅导员处领取,扣个人量化(3分)。P124第13条
4、政治学习、团课等,每人限请两次假,超过两次按无故不参加处理(主任规定)
5、政治学习、团课等,无故不参加者,扣个人量化(4分)。P124第7条
6、政治学习、团课等,无故迟到,扣个人量化(2分),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无故不参加处理。(4分)P124第7条
7、政治学习、团课等,除事假、病假、组织部假,无其他假,有特殊情况应当提前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照无故不参加处理。(4分)。P124第7条
8、政治学习、团课等,出现小动作过多,扣个人量化(2分),严重者加倍扣个人量化(3分)。P124第13条
9、政治学习、团课等,出现着装不符合要求者,扣个人量化(3分)P124第13条
10、政治学习、团课等,出现睡觉、说话者,扣除个人量化(2分),严重者加倍扣除个人量化。(3分)P124第13条
11、政治学习、团课等,班里出现吵乱,团支书与组织委员要追究到个人,涉事人员扣个人量化(3分);如追究不到,团支书与组织委员各扣个人量化。(1分)p124第13条
12、政治学习、团课等,干事在外纪检,出现着装、迟到、不负责等问题,扣个人量化(2分)。P124第13条
13、政治学习,团课等,一期班里若出现两次错误,团支书、班长、组织委员扣个人量化(2分)。P124第13条
14、政治学习、团课等,开始前10分钟开始纪检,手机要求统一上交,未上交者扣个人量化(5分),班级出现多数人迟到、早退情况,单独重新开展一期,上报辅导员,并且团支书在团学组例会中说明情况。P124第13条
15、政治学习、团课等,纪检中如若出现态度恶劣、拒检等情况扣个人量化(4分),团支书带当事人团学组例会进行思想汇报。P124第13条
16、为杜绝违纪人员谎报姓名,学号,故意写的字迹不清,以及替课等情况。政治学习、团课等,各班同学必须带学生证或学生卡等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未带者扣除个人量化(2分),如若出现替课情况,扣除个人量化(10分),团支书带当事人团学组例会进行思想汇报,并上报辅导员处理。
*青年大学习、示范团课截图等
1、青年大学习、示范团课截图等,如若发现上交截图截错,扣除个人量化(2分)P124第13条
2、青年大学习、示范团课截图等,出现借用他人截图,扣借图者量化(2分),扣给图者量化(3分)P124第13条
3、青年大学习如若发现两张截图状态栏不一致者,扣借图者量化(2分),扣给图者量化(3分)如若发现图片编辑错误或少项者(系别、班级、姓名、学号共四项),扣个人量化(2分)
4、青年大学习、示范团课截图等,如若出现无故不交者,扣个人量化(3分)
*团支部工作手册、政治学习台账本
1、日期、格式、时间等书写错误者,扣个人量化(2分)
2、字迹潦草,不能按时完成,缺行少字等问题,扣个人量化(3分)
*其他事项
1、各班工作任务无特殊概况且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者,追究团支书与组织委员责任,各扣除个人量化(2分)
2、各班工作任务未按照要求格式提交,出现错误过多者,追究团支书与组织委员责任,各扣除个人量化(1分)情节严重者(3分)
*注:
1、以上所有纪检标准,如果是院纪检违纪,在以上扣分基础上翻倍。
2、以上条例,每减2分写300字思想汇报,每减3分写500字思想汇报,每减5分写8字思想汇报,每减10分写1000字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应围绕违纪事项。
最终解释权归组织部所有
宣传部量化标准
一、加分标准
1、参加宣传部活动:例如参加展板海报绘画表现优异突出者加1分。(P122页文体素质(1))
2、参加收取海报活动,各班同学评奖获奖者,按奖次分别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P122 页文体素质(1))
二、扣分标准
1、若无原因无假条部门例会迟到或旷会。当事人扣除量化分- 1分。(P124页第13条)
2、若收取各班海报或有活动需参加,出现抄袭或弃权酌情扣除当事人量化1-3分。(P124页第13条)
*注:如有需要宣传部可以随时补充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宣传部所有。
青年媒体运营中心量化标准
一、加分标准
1、文学稿优秀被校青媒选中加2分(P122页第2条)
2、参加拍照工作,照片优质被选用者加1分(P123页第4条)
二、扣分标准
1、文学稿抄袭扣5分(P123页第13条)
2、文学稿字数不够扣2分(P123页第13条)
3、拒交文学稿扣5分(P123页第13条)
*注:如有需要青年媒体运营中心可以随时补充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青年媒体运营中心所有。
社团部量化标准
一、加分标准
1.在院系举办活动中受到表扬或获奖,根据等级每人酌情加1—2分(p122. 1条)
2.积极参与系内社团活动者,表现优异者,每人加1分(p122.1条)
二、扣分标准
1、旷社团培训假,相关负责人限社团假,且个人扣3分,旷社团培训假两次取消培训假(p124.13条)
2、社团培训迟到者,第一次扣两分,第二次双倍扣分,依次累加(p124.7条)
3、谎报社团假,相关负责人限社团假,且个人扣3分(p124.7条)
4、不配合工作、拒检扣3分,限社团假(p124.13条)
5、情节恶劣者,月评扣3分(p124.12条)
*注:
特殊情况下,如校团委社团部检查,实行双倍量化。
正常情况下,一切严格按照量化实行。
创新创业部量化标准
一、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创新创业部各项活动者表现优异的同学加1分,参加校、院比赛活动获得奖次者,分别加1、1.5、2分(P123页第5条)
2、积极参加创新创业部活动策划并成功举办,酌情加1-2分(P123页第3条)
二、扣分标准
1、按时参加部门例会,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部门例会者扣除1分量化分(P124页第13条)
2、及时完成部门里各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部门任务者扣除1-2分量化分(P124页第6条)
如果有需要创新创业部可以随时补充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创新创业部所有。
办公室量化标准
一、扣分标准
1、学工办穿睡衣、拖鞋、奇装异服等,扣除量化分3分(详细见学生手册123页减分项第四条)
2、不能在学工办出现以公谋私现象,一经发现扣除量化分2分(详细见学生手册123减分项第十三条)
3、学工办值班人员需准时准点到场值班,迟到、早退者扣除量化分2分,如有无故旷班者扣除量化分3分(详细见学生手册123减分项第七条)。
二、加分标准
1、积极帮助老师完成工作,表现突出者,酌情加1-2分(详细见学生手册p122加分项第四款第三条)
2、办公室干事积极开展工作,根据考核情况每学期酌情加2分(详细见学生手册p123加分项第四款第三条)
3、办公室干事根据担任职务和工作实绩情况每学期酌情价加2分(详细见学生手册p123加分项第四款第二条)
4、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有突出事迹的,受院(系)表彰每次加1分,受学校及以上表彰者,每次加3分。(详细见学生手册122页加分项第一款第一条)
5、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受到表彰者,按照院(系)、校、省市级分别加1、2、3分(详细见学生手册122页加分项第一款第三条)
学生党支部办公室量化标准
一、加分标准
1.完成额外工作或临时任务、态度积极表现优异者加1分(P123第4条)
2.积极参与学生党支部办公室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分(P123第4条)
3.积极参加部门活动策划,成功完成策划活动者酌情加1-2分(P123第6条)
二、扣分标准
1.按时参加部门例会,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部门例会者扣除1分量化(P124第13条)
2.及时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未按照要求完成部门任务者扣除1—2分量化分(P124第6条)
注:如果有需要学生党支部办公室可以随时补充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党支部办公室所有。
青年志愿者协会量化标准
一、参加志愿者部门校内活动期间的表现和态度进行奖励
1、活动中表现积极优秀, 每人次1分量化,3个志愿者学时。
2、活动中起表率作用且表现突出,每人次2分量化,4个志愿者学时。(详见学生手册P130第 (九)条)
二、参加校外活动期间的表现和反馈意见进行奖励
1、活动中表现积极优秀每人次2分量化和4个志愿者学时。
2、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每人次3分量化和4个志愿者学时。(详见学生手册P123第(五)条)
三、参加系内比赛活动奖励
1、参加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奖励分别4、3、2个志愿者学时,并按排名给予4至2分量化奖励,参与奖1分量化。
2、参加系内大型活动,主办人员奖励3个志愿者学时,协办人员2个志愿者学时。
3、参加系内大型活动获奖人员,每人次奖励8、4、2个志愿者学时。
四、代表学校参加活动
代表学校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活动,在学校相关政策奖励之外,给予10个志愿者学时奖励。
五、扣分标准
1、参加我部活动中消极懒惰人员进行扣除3分量化处理。(详见学生手册P124第(十三)条)
2、各班进行服务基地打扫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扣除2分量化(详见学生手册P124第(六)条)
青年发展部量化标准
一、加分制度
1、积极配合我部工作,表现优异、工作突出者加1分。(P123页第3条)
2、积极参加青年发展部活动策划并成功举办,酌情加1-2分(P123页第3条)
二、扣分制度
1、不按时上交活动截图者扣2分(如评教截图或者其他要求收集的截图)
2、活动时违反纪律扣2分(如在开展观影活动或者其他活动时出现迟到说话睡觉等行为)
权益服务部量化标准
一、扣分制度
1、破坏公务者,视情节减3-5分(详见学生手册123页第二大项第2条)
2、每周例会不按时参加者每人每次减2分(该条解释权归权益服务部所有)
3、无故不参加部门活动及老师发派的任务每人每次减1分(详见学生手册124页第11条)
4、盗窃,诈骗,冒领他人存款和钱物,或非法占有别人钱物者视情节严重减5-7分(详见学生手册第92页第七条(三))
二、加分制度
1、勇于批评不良现象,揭发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酌情加1-3分(详见学生手册122页第2条)
2、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有突出事迹者每人每次加3-5分(详见学生手册122页第1条)
文艺体育部量化标准
一、扣分标准
1、参加活动,确认人选后无任何正当理由退出者扣除量化分-5。 (详见学生手册124页第13条)
2、参加例会、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酌情扣除量化1-3分。(详见学生手册124页第13条)
二、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文体部校、院级活动量化分+1(详见学生手册参考学生手册123页第5条)
2、积极参与文体部校、院级活动比赛获奖者,根据等级分别一等奖+2二等奖+1.5 三等奖+1 (详见学生手册123页第5条)
3、参加体育竞赛竞技项目者量化分+1 获得单项奖励者的学生按照排名和级别正常加分 (详见学生手册122页第5条第3例)
4、 其他未涉及情况参考实际情况后加分不能超过分数的最高标准(详见学生手册123页第6条)
自律委员会
学风建设分队量化标准
一、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学风建设分队各项活动者每人每次加1分,参与院系、校级比赛活动获奖者,按级别加分,院(系)级加1分,校级分别加2、1.5、1、0.5分。P123第4条(5)
2、揭发违纪行为,勇于批评不良现象,揭发考试舞弊等各种违纪行为,并且掌握证据(照片,录像等)视情况加1-3分;p122第1项(2)
3、参加学风建设分队的演讲、朗诵、征文等比赛获奖者,按级别和奖次加1—2分。
二、扣分标准:
1、晚自习旷课,一天为两学时,旷课一学时扣6分,两学时扣12分。任何活动,班会,无故缺席者扣4分(晚自习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P124-7);
2、晚自习携带手机者手机不能外漏,必须放在衣服口袋或者背包中。如果被学习部发现手机外漏出来(包括手机放在桌兜,桌子上等)一律按照晚自习玩手机处理,扣3分;
晚自习不许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与蓝牙耳机,收音机,电纸书,充电宝等。违者扣2分。(P124-6);
3、教学区域男女行为不得体,带食物进教学区每次扣5分。着装不得体(下装站立必须过膝盖,上衣不许漏肩,拖鞋,不带固定扣凉鞋等)每次扣3分(P123-4);
在教室墙壁,桌子乱涂乱画,刻字等视情节扣1-3分(P123-3);
4、找人替课进行考勤者,按照旷课2学时处理,扣12分
5、晚自习,说话,睡觉者扣除量化分2分并给予警告,严重者扣除量化分5分(P124-6);
6、晚自习要赶在上课之前进入教室学习,对于出现迟到,打闹等与学习无关事情的同学扣除量化分2分并给予警告(P124-6/7);
7、早检,晚检如果出现整体环境乱等问题,第一次警告该班级负责人,第二次扣除该班负责人5分
8、晚自习禁止讨论问题,出声背书,借东西等。出现以上情况按照晚自习说话处理,扣量化分2分(P124-6);
9、晚自习补假者负责人及时报给学习部,次日12点之前补出,超出时间按照旷课处理,扣除量化分12分;
10、晚自习期间负责人谎报假条,负责人扣除量化分12分并从重处理,双倍受罚;
11、晚自习学风建设分队查班时间为18:15,负责人要在查班时间前写好考勤,如果查班时考勤没有写好第一次给予负责人警告,第二次扣量化分2-5分;
12、以上所有纪检标准,如果是院纪检违纪。在以上扣分基础上翻倍;
注:如果有需要学风建设分队可以随时补充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风建设分队所有。
生活服务分队量化标准
一、扣分标准:
1、早上教学楼带饭扣2分(学生手册123页第4条);
2、不按时参加部门活动扣2分(学生手册第124页第7条);
3、不按时参加部门例会扣2分(学生手册第124页第7条);
4、主题班会交头接耳扣1分(学生手册第124页第6条);
5、主题班会睡觉扣2分(学生手册第124页第6条);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布置的任务责任人扣1分;
7、弄虚作假、骗取个人荣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学生资助、助学贷款者,扣除量化10分,并追缴所得钱款(学生手册93页第9条三);
二、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院部门活动加1分。
2、积极完成部门工作,表现优秀积极性高,工作认真加1分。
女生工作分队量化标准
一、加分标准:
1.、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加3分,被评为系文明宿舍、星级宿舍每人加1~2分(p122)。
2、 受到院(系)表扬的宿舍每人次加1分,当日值日生加2分。
3.、部员日常检查及工作,根据次数酌情加分。
二、减分标准:
(1)被子未叠者每人次扣2分,被子叠放不整齐,未统一方向者每人次减1分(p140);
(2)宿舍不干净、垃圾未倒及门口堆垃圾,当日值日生每人次扣2分(p140);
(3)宿舍整体脏乱差,当日值日人员扣3分,其余的人扣2分(p140 141);
(4)晚十点后在公共场合大声喧闹影响他人休息者,责任人减5分(p137);
(5)向窗外泼水,扔垃圾,责任人减5分(p139);
(6) 桌子脏乱摆放不整齐,责任人扣2分。(p140);
(7) 鞋未上架,未归位,鞋子摆放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p140);
(8) 阳台堆放杂物,物品放置无序。每人次扣1分(p141);
(9)寝室内无人情况下,凳子摆放不整齐未归位,每人次扣1分(p140);
(10)随意在宿舍张贴壁纸,装饰物者,责任人减3分/日(p141);
(11)墙上、柜子上、床边、窗上挂物,杠上、暖气片放物每人扣1分(p141);
(12)在寝室内带饭、吃饭者,责任人减2分(p142);
(13)窗台内外,空调挂机上摆放花盆者,责任人扣1分(p138);
(14)人走窗帘未拉开,当天值日生扣2分;
(15)门未锁当日值日生减5分(p148);
(16)在宿舍内开小卖部、宣传微商、有金钱来往生意者,减10分,(p139);
(17)使用娱乐用品,如:扑克牌、麻将等。责任人减5分,参与者减3分(p137);
(18)使用吊床,遮床布责任人减3分/日;
(19)人走未断电(风扇,插板,灯,空调)责任人扣3分(p137);
(20)寝室抽烟,喝酒,酗酒者,寝室有火机,烟灰缸,一切易燃易爆物品,责任人减10分(p144);
(21)未早起者,减2分;除七八节课外,上课时间在床上睡觉者,减3分(p142);
(22)夜不归宿或者留宿他人,替寝,旷寝者,减10分(p144);
(23)晚就寝未履行请假手续晚归者,减5分;(p144);
(24)拒检(遮挡观察窗)或冲撞宿管老师和检察人员,减5-10分(p138);
(25)插板串联,责任人减5分。插板飞线、随意扯线、上床,没收插板并减3分(p137);
(26)使用违章电器,如:夹板、暖手宝、卷发棒、热得快、吹风机、饮水机、加湿器电热毯等,责任人减10分。(任何以发热电器均为大功率)(p139);
(27)宿舍内人走凳子/垃圾桶/劳动工具未归位者。责任人扣1分(p141);
(28)在公共场合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物、随意扔垃圾堆放垃圾者,贴小广告者视其情节5~10分(p137);
(29)未经学生未经学生公寓中心和所在院系批准,不得自行调换床位一经发现责任人扣10分(P135);
(30)星级宿舍上报但检查中严重不合格寝室,每人次减3分(p138);
(31)在宿舍内养宠物(猫、狗等)者,减5分(p137);
(32)不参与或卫生大扫除(消毒)不彻底不及时寝室,寝室每人次减3分(p124);
(33)一周内宿舍方面减分累计10分或者一周内务出错两次、院大查出现问题者,推学习班一期,思想报告五百字并进内务公示群一周;
注:特殊情况下,如院级部门检查,实行双倍量化标准。
宿舍管理分队量化标准
一、加分制度:
1、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加3分,被评为系文明宿舍、星级宿舍每人加2分。(详见学生手册122页德育素质第四条);
2、受到院(系)表扬的宿舍每人次加1分,当日值日生加2分;
3、部员日常检查及工作,根出勤次数及工作能力学期末酌情加分。(详见学生手册123页能力素质第二条);
二、扣分制度:
1、被子未叠者每人次扣2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三条);
2、宿舍不干净、垃圾未倒及门口堆垃圾,当日值日生每人次扣2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三条);
3、宿舍整体脏乱差,当日值日人员扣5分,其余的人扣2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二条);
4、在休息时间,大声喧闹影响他人休息者,责任人减3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六条);
5、向窗外泼水,扔垃圾,丢烟头,一经查实,责任人减5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四条);
6、桌子脏乱摆放不整齐,无人情况下桌面、地面、垃圾桶有垃圾,责任人扣2分。有人情况下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2/3(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7、鞋未上架,未归位,鞋子摆放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8、阳台堆放杂物,物品放置无序。每人次扣2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9、寝室内无人情况下,凳子摆放不整齐未归位。每人次扣1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10、宿舍人走未断电,当日值日生减1分(详见学生手册123页减分第一条);
11、墙上、柜子上、床边、窗上挂物,杠上、暖气片放物每人扣1~2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12、在寝室内带饭、吃饭者,责任人减2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13、窗台内外,空调挂机上摆放花盆,鞋子者,责任人扣1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14、人走未开窗通风(根据天气而定),当天值日生扣2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15、门未锁当日值日生减5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五条);
16、在宿舍内开小卖部、宣传微商、有金钱来往生意者,减10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17、使用娱乐用品,如:扑克牌、麻将等。责任人减10分,参与者减5分(详见学生手册第96页第十三条第一条);
18、使用吊床,遮床布责任人减3分/日(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19、寝室抽烟,喝酒,酗酒者,寝室有火机,烟灰缸,一切易燃易爆物品,责任人减10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条);
20、未早起者,减2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21、夜不归宿或者留宿他人,替寝,旷寝者,减10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六条);
22、晚就寝未履行请假手续晚归者,减5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六条);
23、拒检(遮挡观察窗)或冲撞宿管老师和检察人员,减5-10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九条第一条);
24、插板串联,责任人减5分。插板飞线、随意扯线、上床,没收插板并减3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25、使用违章电器,如:夹板、暖手宝、卷发棒、热得快、吹风机、饮水机、加湿器电热毯,责任人减10分(任何以发热电器均为大功率)(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26、在宿舍内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物、随意扔垃圾堆放垃圾者,贴小广告者视其情节5~10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27、每日查寝时,因个人原因不在寝室者晚上22:30之前签字报到,按晚归处理,23:00以后按旷寝处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28、在宿舍内养宠物(猫、狗等)者,减5分。(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29、不参与或卫生大扫除(消毒)不彻底不及时寝室,寝室每人次减2分(详见学生手册124页减分第十一条);
30、一周内宿舍方面减分累计10分或者一周内务出错两次、院大查出现问题者,推至劳动实践分队进行义务劳动(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减分第十三条)。
注: 特殊情况下,如院级部门检查,实行双倍量化标准。
国防教育分队量化标准
一、扣分标准:
1、早操、升国旗迟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P124页第7条);
2、早操、升国旗旷操者一次扣3分(P124页第13条);
3、早操、升国旗时穿拖鞋、戴耳机者减2分(P124页第13条);
4、运动会运动员缺勤训练的一次扣2分(P124页第13条);
5、部门开会无故未到者扣2分;迟到者扣1分(违反三次及以上者,视为自动退部)(P124页第13条);
二、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分队组织活动者,加1分(P123页第6条);
2、参与体育竞技项目者院系、校级比赛活动获奖者,按级别加分,院(系)级加1分,校级分别加2、1.5、1、0.5分(P123页第5条);
3、按时完成分配任务,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表现优异,每次加1分(P123页第6条)。
劳动实践分队量化标准
一、加分标准
1、部门成员日常检查及工作,根据出勤次数与工作能力每学期酌情加分(学生手册123页能力素质第二条)
2、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2分(学生手册123页第四条)
3、积极配合劳动实践分会工作酌情加1-2分(学生手册123页第六条)
4、积极参加校、院义务劳动,认真踏实,积极奉献者,酌情加1-3分(学生手册123页第六条)
5、按时完成分配任务,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表现优异,每次量化加1分(学生手册123页第六条)
二、扣分标准
1、卫生未打扫,每次量化扣5分情节严重扣10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2、地面不净,每次量化扣3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3、地面有口香糖,每次量化扣3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4、教室地面未拖地,每次量化扣3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5、黑板未擦,每次量化扣2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6、讲桌桌面物品摆放不整齐,有粉笔末,每次量化扣2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7、讲桌内物品摆放乱,讲桌下有杂物,每次量化扣:2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8、劳动工具摆放不整齐,每次量化扣3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9、窗台乱放杂物,每次量化扣2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10、教室讲桌桌面脏,桌椅摆放不整齐,每次量化扣2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11、垃圾桶和撮灰斗定期清洗,否则每次量化3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12、垃圾桶和撮灰斗垃圾未倒,每次量化扣3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13、教室有烟头,每次量化扣6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14、暖气片放物,其内或其下有杂物,每次量化扣2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15、墙壁有蜘蛛网,每次量化扣2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16、黑板上沿,门上沿,窗台表面,墙壁开关表面有灰尘,每次量化扣2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17、日光灯,电扇有灰尘,每次量化扣2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18、墙壁有鞋印,球印,字迹现象,每次量化扣3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19、窗户玻璃,窗槽,窗框擦干净,否则每次量化扣3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20、教室内损坏公共财务,每次量化扣5分(学生手册123页(二)减分第3条);
21、讲桌抽屉内有垃圾,每次量化扣3分(学生手册124页第十三条);
22、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乱泼乱倒,破坏学校环境卫生等,扣5分(学生手册93页第九条第(七)条;
安全保卫分队量化标准
一、加分制度:
1.积极配合校级部门工作,表现优异积极者酌情加量化1~2分。
2.积极配合我部工作,根据出勤次数及表现酌情加量化1~2分。
二、扣分制度:
1、柜子未锁责任人-1分;
2、宿舍人走桌子上有贵重物品如金钱、一卡通等,物品主人-1分;
3、浪费水电者(不关灯、风扇、不断电)责任人-2分;
4、私藏管制刀具或其他凶器除没收外,责任人-10(详见第93页,第九项第十一条)
5、插板串联、插板上床,责任人-10分(详见第92页,第八项第二条);
6、使用大功率电器,如: 夹板、暖手宝,电热毯、卷发棒、热得快、吹风机、饮水机、加湿器等,责任人-10分(详见第92页,第八项第二条);
7、提供赌博工具或容留他人的赌博者-10分,参与者-5分(详见第96页,第十三项第四条);
8、在校内吸烟、喝酒,扣-10分(详见第93页,第九项第六条);
9、宿舍内做饭、点蜡烛、使用打火机、燃烧物品等,参与者-10分(详见第92页,第八项第二条);
10、在校园内违反规定,从事食品、烟酒等销售活动,责任人-10分(详见第93页,第九项第十四条);
11、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者,根据情节严重情况,责任人-5~10分(详见第92页,第七项第一条);
12、晚归、翻墙、抽烟,扣除量化10分。
心理健康分队量化标准
一、加分制度:
1、心建部门人员积极开展纪检活动酌情加1~2分。(见学生手册P124第13条)
2、心健委员、干事在查班时发现有表现优秀的同学可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经负责人查看该同学表现,表现优秀即可记名加1分。(见学生手册P124第13条)
二、扣分制度:
1、不按时参加部门活动扣-3分。(见学生手册P124第13条)
2、不按时参加部门例会扣-2分。(见学生手册P124第13条)
3、不按时写心理动态本扣-2分。(见学生手册P124第13条)
4、传播不良思想和传播负能量影响他人扣-5分。(见学生手册P124第13条)
5、参加部门活动,例如:观影活动等,心健委员、干事在查班时,在该班发现
玩闹,说话,睡觉,影响其他同学等行为-3分。(见学生手册P124第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