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温君 审核: 金湘东 编发:温君
根据全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为构建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卫生人才队伍。根据豫政办【2014】161号、豫卫发【2015】2号、豫卫【2021】1号等文件规定,报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6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10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55名。具体详见《2023年南召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2023年8月30日8:00-9月1日17:00,报名者登陆http://rsj.nanzhao.gov.cn/(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南召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295×413像素,20-100KB之间)。
报名时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报考单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留学回国人员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按照“谁用人、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招聘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严格资格认定条件,规范资格认定程序,完善资格认定手续,强化资格认定责任,确保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应注意保密,不得擅自泄露。考试组织机构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9月2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资料24小时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2023年9月3日12:00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A4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分政策
加分条件为: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召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任职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4日8:00-12:00携带相关材料到南召县人事考试中心(行政中心西楼504室)提交加分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申请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材料:⑴县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南召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等内容。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试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大于1:3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等于或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仅为1:1的,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录用。
(1)笔试
采取异地命题、异地评卷。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原始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确认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2)《报名登记表》两份;
(3)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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