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全力保证骨干院校建设验收工作,进一步强化财务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经研究决定,2014年度预算调整安排如下:
1、2014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执行暂先参照2013年度预算安排,所有增加、新增预算项目在骨干院校验收前暂停审批和办理,待骨干院校验收后再统筹考虑;
2、属于骨干院校建设的项目支出,按已审报的项目确保安排预算;
3、2013年度已经招标采购并报备财务处未付款的专项,按核批的额度安排;
4、属于年度结转的经费指标,2014年继续结转使用;
5、按定额标准核拨的基本支出经费,按年度预算指标全额安排;
6、归口各单位管理的部分项目经费暂按2013年预算文件的50%安排;
7、以上预算安排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校电6394)。
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