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学校预算的编制工作,增强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保证人员经费支出,保证日常运转支出,保证学校年度党政重点工作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编制程序
2016年预算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
三、编制要求
各单位要依据2015年工作实际和2016年工作计划,全面梳理资金需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申报支出预算,做到实事求是、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测算充分,确保所申报的预算及对应的任务当年能够完成,避免虚报、多报。
当年安排的专项经费,原则上必须当年完成,不得跨年度执行。2015年尚未完成的项目,不结转,应在2016年度预算中重新申报并说明未完成的原因,未申报不予安排。
项项目所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需提供详细方案,同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新增专项:有关业务部门需新增专项经费,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预算。必须根据上级或学校文件的具体规定进行申报(附相关文件),否则不予安排。预算编制要体现绩效性,项目绩效分析、论证结果将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预算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部门在上报2016年部门预算的同时报送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一份,要求应全面总结和分析本部门2015年预算执行和项目完成绩效情况。
2、专项经费预算要由归口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
3、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5年12月20日18:00前通过网报完成预算内容申报并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财务处预算科。报送的纸质材料须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4、凡未按时报送预算材料,2016年度不予安排。
四、填报报表
附件1: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件2: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3:部门申报项目经费一览表
(详细通知已通过OA系统发到各部门,请注意查收)
财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