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cwc作者:韩爽审核人:财务处发布时间:2015-12-10浏览次数:264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学校预算的编制工作,增强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保证人员经费支出,保证日常运转支出,保证学校年度党政重点工作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编制程序

2016年预算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


三、编制要求

各单位要依据2015年工作实际和2016年工作计划,全面梳理资金需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申报支出预算,做到实事求是、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测算充分,确保所申报的预算及对应的任务当年能够完成,避免虚报、多报。

当年安排的专项经费,原则上必须当年完成,不得跨年度执行。2015年尚未完成的项目,不结转,应在2016年度预算中重新申报并说明未完成的原因,未申报不予安排。


项项目所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需提供详细方案,同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新增专项:有关业务部门需新增专项经费,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预算。必须根据上级或学校文件的具体规定进行申报(附相关文件),否则不予安排。预算编制要体现绩效性,项目绩效分析、论证结果将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预算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部门在上报2016年部门预算的同时报送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一份,要求应全面总结和分析本部门2015年预算执行和项目完成绩效情况。

2、专项经费预算要由归口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

3、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5122018:00通过网报完成预算内容申报并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财务处预算科。报送的纸质材料须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4、凡未按时报送预算材料,2016年度不予安排。

四、填报报表

附件1: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件2: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3:部门申报项目经费一览表

(详细通知已通过OA系统发到各部门,请注意查收)



财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