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在校学生学费收缴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cwc作者:审核人:财务处发布时间:2016-07-01浏览次数:668

各教学系(院):

根据学校期末和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在校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处将于2016820日开始通过建行直连扣划系统扣划老生学费、住宿费。学生自820日起,可以通过校园网登录学校的财务办公平台查询学生个人的缴费情况。

登录网址为http:/

在信息门户下进行登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建议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

2、如果学生个人建行卡丢失补办,请学生本人登录学校的财务办公平台(网址同上)进行自助修改。

3、学生“缴费收据”的领取:财务处将在2016年新生报到后按系发到各系学工办,学生到各系学工办领取个人缴费收据。

4、开学时财务处不再设定在校生集中收费时间,学生缴费方式将通过学校发的建行卡进行集中扣划(开学后仍继续划扣)。

5、各系学工办注意在放假前通知到每位学生及时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学生本人建行卡中,以便集中扣划学费、住宿费。

6、除下学期整班、整专业实习的学生外,住宿费标准统一按新校区800元,老校区400元收取。

个别外宿学生由各系(院)统一办理外宿审批并报财务处,财务处将于201612月前办理退费业务。若有疑问,学生可以到新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咨询。

7、学生如有疑问,可以到“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咨询。

8、投诉、监督电话:0371- 60867175、60867178




财务处          

                                20166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