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流程、更加及时快捷地使提取资金转入到职工账户中,自2016年11月1日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公积金中心不再通过向单位转账,由单位再转入职工个人账户,改由中心将提取资金直接转入职工的公积金龙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还没有办公积金龙卡的职工,可由单位代办或职工直接到建设银行郑州铁路支行(郑州市蜜蜂张派出所隔壁,京广路中原路交叉口东南角)办理。办理时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缴存单位公积金管理人员提供职工公积金账号并标注在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
二、已经办过公积金龙卡还未激活启用的职工,请到建设银行任意网点柜台激活启用公积金龙卡。
三、每月月末前后为提取打卡日,每月只打卡一次,在打卡期间,提取职工要确保提交的公积金龙卡处于正常能存取状态。
四、每月打卡完毕后,职工所提取的资金将即时转入职工公积金龙卡账户。在提取打卡期间,提取职工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公积金龙卡,如有丢失,要及时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挂失,以免财产遭受损失。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