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党建、精神文明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法规及学校决策决议。
2.负责研究和编制学校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指导校内单位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和统筹各级规划的实施。
3.负责学校项目库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各部门年度省级财政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学校职教本科申报工作。
4.负责学校各部门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制定与考核工作。
5. 负责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研究、学校重大决策参谋和重点项目论证,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6.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