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向项目绩效费支出的要求
1.横向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是财务支出的主要依据,编制时应明确绩效占比,且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代购费、外协费)的60%,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超过80%。
2.横向科研与技术服务项目绩效费的发放范围限于参与研究工作的本校项目组成员。
3.绩效费分两次支取,原则上应在项目中期和结项时分别支取50%。项目负责人填写《横向项目绩效费支出审批表》(见附件),由二级单位、科技处、分管科研校领导签字(签字时须携带经费预算表);财务网报单5万元(含)以下由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还需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
4.绩效费支出:向财务处提供绩效费支出审批表、横向项目经费预算表、网报单、项目支出明细。
科技处联系人:周钰爽
电话:6086